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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商在连申办暂住和多次出入境签注须知

  • 时间:2022-01-21 15:28
  • 来源:市信息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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台湾居民在连云港任职居住,可到市公安局入出境管理处申办暂住和多次入出境签注。申办期限最长为五年。

  申办暂住和多次入出境签注需提供下列材料:

  1、单位申请报告或加盖单位章的签证表。申请报告或签证表主要内容:申请人在连工作单位内的身份、合同期限、居住地点和所需办理证件的名称。

  2、《台港澳人员就业证》复印件,交验正本。(市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办理)。

  营业执照登有该人名字者,免《就业证》。

  3、营业执照复印件(业经市工商局年审)。

  4、国际旅游人员健康检查记录证明。

  5、《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》复印件,交验正本。

  6、台湾“护照”复印件。

  7、2寸正面半身免冠照片二张。

  8、《企业情况登记薄》(由单位所在县区公安局颁发)。

  9、审核证明(由该单位所在县区公安局出具)。

  10、该人随行家属办理暂住和多次入出境签注,需提供以下材料:(1)该人在连的暂住或多次入出境签注证复印件,交验正本;(2)亲属证明:户籍证明,或结婚证明,或出生证明。

  11、填写《台湾居民暂住申请表》和《台湾居民来往大陆多次入出境通行证申请表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