机构设置
中共连云港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、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职责及分工
一、机构全称
中共连云港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、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
二、职责
1.贯彻执行党中央、国务院确定的对台工作方针、政策以及市委、市政府、省台办的对台工作部署,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对台工作计划、规划。
2.组织、指导、管理、协调市委、市政府各部门、驻连部、省属单位和各县区的对台工作;检查了解各地区、各部门贯彻执行党中央、国务院对台方针政策的情况;协调处理我市涉台重大事件。
3.负责台湾情况、涉台工作和有关涉台政策的综合研究,适时提出全市对台工作意见和建议。参与研究、草拟和审查我市有关涉台的政策规定,统筹协调我市涉台法律事务。
4.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对台经济工作。研究提出全市吸收利用台资的规划,组织重要的台商投资活动,吸引台商来连投资兴业,指导对台资企业和台商投资企业协会的管理,做好对台湾同胞投资的法律宣传和咨询,受理台商投诉工作。
5.制订和组织实施全市与台湾的金融和文化、学术、教育、科技、卫生、体育等各个领域的交流规划,对各项交流活动予以指导、协调。
6.负责来连台胞的接待、管理和赴台人员的行前教育与归后总结工作,接待台湾重要人士和重要团组,做好台湾海员、旅游台胞的管理服务工作,指导、协调我市与台湾人民交往和有关民事工作。
7.联络台湾上层人士,指导、管理并协调全市对台上层联络工作。
8.负责我市对台宣传、涉台教育工作,管理台湾记者来本市采访事宜,负责我市有关重大涉台事件的新闻发布。
9.负责接受台湾同的捐赠审核、报批工作,监督、检查捐赠款物的使用。
10.指导、协调在我市定居的台胞管理工作。
11、指导市各民主党派、工商联和群众团体有关重点人士、重大活动等方面的涉台工作;管理、指导市台属联谊会等涉台团体的工作。
12.承办市委、市政府和上级台办交办的有关事项。
三、领导成员
主任:王万军
二级巡视员:龚建华
副主任:
王思远、朱瑞、胡际连、王婷
四、内设机构
市台办内设秘书处、经济处、交流联络处、台商服务处四个处室及一个下属事业单位台胞接待站:
五、办公地点与联系方式
单位地址:连云港市郁州南路2号
邮政编码:222006电话:0518-8582510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