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 首页> 台商之家> 服务台商

江苏受惠ECFA货值全国第二

  • 时间:2012-02-17 11:09
  • 来源:市信息中心
  • 阅读次数:
  • 字体:[ ]

本报讯 南京海关最新统计,ECFA(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)实施一周年,我省受惠商品总值达8.14亿美元,居全国第二。今年1月,受惠货值继续领先全国。

江苏作为大陆台资企业最密集的省份,ECFA实施一年,政策效应充分显现。全省共有4296票货物,包括有机化学品、机械器具及零件、塑料及其制品、车辆及其零附件等258种商品自ECFA项下进口,总货值占全国受惠总值的两成多,享受税款优惠1.47亿元人民币。

2012年1月1日起实施ECFA第二阶段,进一步大幅降税,范围覆盖608种具体商品,平均税率仅0.3%。其中,577种商品的ECFA协定税率为零。根据2011年主要进口商品数据测算,2012年,自江苏口岸进口的ECFA货物至少可享受关税优惠3亿元人民币,比2011年增长一倍以上。(银健 董彦 生余)